勞動價值論并不否認市場供求對商品交換比例的決定作用,只是認為商品的交換比例最終會趨向于勞動的比例。
例如,斯密就說過:“各種偶然的情況可能有時把商品的價格保持在大大超過自然價格的水平上,有時又使商品的價格低于這個水平。但是不管有怎樣的障礙使價格背離這個穩(wěn)定的中心,商品的價格總是經(jīng)常趨向于這個中心”。恩格斯也總結說:“只有通過競爭的波動從而通過商品價格的波動,商品生產(chǎn)的價值規(guī)律才能得到貫徹,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這一點才能成為現(xiàn)實。”
1,在總量的意義上,有總量勞動=總量價格。例如資本論說,商品的總量勞動=商品的總量價格,簡稱總價值=總價格。
等等之類觀點。
2,在平均的意義上,有平均化的勞動=平均化的價格。例如資本論說,某種商品的價值量=該種商品的生產(chǎn)價格,簡稱價值量=生產(chǎn)價格。價值是用社會必要勞動來核算的,這是平均化整體化的勞動,是平均勞動之一。生產(chǎn)價格=行業(yè)實際成本+社會平均利潤,這是平均價格之一。再例如斯密的上述觀點。
等等之類觀點。
這種思路,在邏輯上也屬于上述思路的推導結果,內含在上述思路中。
3,在特定的意義上,例如,等數(shù)值的勞動相互交換時候的價格,此時的勞動量=此時的價格。
等等之類觀點。
以上思路觀點,面臨同樣的問題,是前提性的深層次的潛在而尖銳的問題:勞動是勞動,價格是價格,勞動并非價格,價格并非勞動,那么,任意的及特定的一些勞動,任意的及特定的一些鈔票,在任何情況下及特別情況下,二者為什么就能相等?
深究下去,就依賴于以下思路,也需要拓展到以下思路:
4,個別勞動量=個別產(chǎn)品量,任一勞動量=任意價錢量。
另外,此時來看,人類勞動對人類市場的交換價格之決定,不過是因為勞動量、價錢量二者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在二者的任意變動下,總是有對應關系等價關系。確切來說,某一產(chǎn)品的相對一成不變的勞動量,該一產(chǎn)品的可以瞬息萬變的價錢量,這二者總是對應,總是等價。所謂等價,是說等價格,也是說在數(shù)學邏輯學意義上的等價。換言之,1個產(chǎn)品的勞動量設為10天人,則這1個產(chǎn)品的價格可以是任意的若干元,譬如1元錢,或者1萬元錢,或者30元錢,或者80元錢,甚至零元錢,則在任意價錢下,10天人勞動、1個產(chǎn)品、任意若干元錢這三者之間,分別有對應關系等價關系,總是有對應關系等價關系。而勞動量大,不一定價錢量也大。同種產(chǎn)品之間來看,不同產(chǎn)品之間來看,勞動量、價錢量這二者之間并不是同方向變化,更不是正比例變化,從而,所謂勞動量對價格的決定,也不能從這方面來看。
另外,所謂社會必要勞動,這是對同種且差異的那些個別的具體勞動之加總而已,這是普通平常的統(tǒng)計學處理而已。加總之后,形成了混合化均勻化整體化的行業(yè)勞動(換個別名,起個昵稱,又叫某種商品的商品價值,又命名為商品價值),而這,是平均勞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