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末,這種“共有的東西”究竟是什么呢?
這個共同的東西,那就是:凡是人類產(chǎn)品,都有人類勞動,都由人類勞動所創(chuàng)造。
---------那么,進一步來說,這又是什么東西,什么意思呢?
----------這就是說,第一,針對個別勞動來看,個別勞動之間有共性。第二,特別是,針對社會勞動來看,社會勞動有無差別的均質(zhì)態(tài),而人們經(jīng)過交換,所換得的勞動,那就是無差別的均質(zhì)的勞動。
那么,
張三搞紡織勞動,是1天。李四搞燒烤勞動,也是1天。這都是個別勞動。
這2個的個別勞動,相等嗎?不相等嗎?
就共性來說,有相等。就個性、差異來說,不相等。
那么,
張三搞紡織勞動的1人天,比方說,換得了無差別的均質(zhì)的社會勞動的2人天,
李四搞燒烤勞動的1人天,比方說,換得了無差別的均質(zhì)的社會勞動的2人天,
則針對這個交換結果來看,針對無差別的社會勞動來看,
張三的1人天個別勞動=無差別均質(zhì)社會勞動的2人天=李四的1人天個別勞動。
以上,是物物交換的場合。
那么,在貨幣貨物交換的場合,
比方說,例如是,
張三的紡織勞動的1人天的個別勞動(之市價之價錢)=貨幣的7元=李四的燒烤勞動的1人天的個別勞動(之市價之價錢)
那么,
就有問題:
全社會的總的均質(zhì)社會勞動,與全社會的總的貨幣,2者之間是什么數(shù)量關系?
部分的無差別的均質(zhì)社會勞動,與部分的貨幣,2者之間是什么數(shù)量關系?這里的部分,例如說,直接參與了交換的那部分。
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