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觀點均引自于戈森的《人類交換規(guī)律與人類行為準則的發(fā)展》,感興趣的網(wǎng)友可以自己去查閱:
(一)
“人的行為的目標是,使他的生活享受總量最大化。”
“我們把那種能使外部世界有助于我們實現(xiàn)生活目的的外部世界狀態(tài),做如下表述,外部世界對我們有價值!
“價值的最大值可以準確地在享受的最大值同樣的條件下得出。”
由此可得,人的行為目標是生活享受最大化。也就價值最大化。
(二)
“人們?yōu)榱俗畲笙薅鹊靥岣咚纳钕硎埽瑧?yīng)該努力爭取……盡可能增加他們可能取得的享受的數(shù)量和享受的絕對量!
但“在目前狀況下,自然界無需我們費力提供的只是所期望的物品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所有其他部分都需要人類在某種程度上費大力去去創(chuàng)造。這種努力也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人類的巨大痛苦。由此而創(chuàng)造的價值自然按照應(yīng)加以估價的痛苦本身的比例而減少!薄叭绻麄兂晒Φ卦黾恿讼硎艿慕^對量,或者減少了為滿足享受所必須發(fā)揮的力量,那他們便總是會提高他們的生活享受總量!
因此,人們?yōu)榱俗畲笙薅鹊靥岣咚纳钕硎,還應(yīng)該努力爭取“盡可能地減少為充分滿足享受所需要的勞動!
這就是說,人們?yōu)榱藢崿F(xiàn)生活享受最大化,還必須實現(xiàn)為滿足享受所必需的耗費的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