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批判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根本缺點時說:”亞·斯密和李嘉圖,把價值形式看成一種完全無關緊要的東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東西。”這說明馬克思認為商品的本性就是價值形式。所以,我們把商品定義為價值形式完全符合馬克思的本意。
當我們把商品定義為價值形式時,還要做出準確的說明。這個說明就是,商品是價值形式而且與貨幣不同,它是特殊的價值形式。
商品有各種各樣的形式,例如谷物,棉布,豬肉,牛肉,汽車,電腦,芯片,書籍等等。每一個商品都是特殊的價值形式。
貨幣也是價值形式,但它是一般的價值形式。
概括地說,商品是貨幣的特殊價值形式,貨幣是商品的一般價值形式。
”1000元=1只手機”這個關系式,就是貨幣與商品的關系,也就是一般價值形式與特殊價值形式的關系。貨幣1000元的特殊價值形式是1只手機。1只手機的一般價值形式是1000元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