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jīng)濟違背佛教精神嗎?——解讀“看不見的手”、“囚徒困境”與《金剛經(jīng)》
眾所周知,佛教是勸人向善的,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要無我無私,幫助他人,并且強調不自私、助人(“布施”)的益處(“福德”),舍得舍得,只有舍才能得,這在佛經(jīng)中處處可見。然而學過經(jīng)濟學的人都知道,市場經(jīng)濟是建立在自私的基礎之上。正是每個人出于自己個人私利的考慮,才用自己的智慧、勞動創(chuàng)造、生產出現(xiàn)實世界中各種各樣的商品、服務供他人享用,從而間接促進了社會的進步發(fā)展。市場經(jīng)濟的鼻祖亞當斯密早就告訴我們:市場中每個人的自利行為在“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促進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增長!啊總人’只關心他自己的安全、他自己的利益。他由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提升他原本沒有想過的另一目標。他通過追求自己的利益,結果也提升了社會的利益,比他一心要提升社會利益還要有效!保ā秶徽摗罚作為現(xiàn)代文明最重要成就之一的市場經(jīng)濟難道真的和佛教精神背道而馳嗎?一方面作為現(xiàn)實中無處不在的市場經(jīng)濟參與者,另一方面作為精神信仰上的佛教徒,真的只有遭遇物質、精神世界的人格分裂嗎?個人認為并不如此。市場經(jīng)濟“看不見的手”完全可以和佛教精神實現(xiàn)圓融合一。斯密的理論強調個人自私帶來利他的效果的前提必須是:這種主觀動機上的自私必須伴隨客觀的利他行為(比如,付出智慧、汗水進行勞動、創(chuàng)造),才能實現(xiàn)自利利他的客觀效果?陀^上的利他才是自己獲利和集體受益的充分條件,而主觀上的自私如果沒有客觀上的利他相伴,只會陷入以鄰為壑的“囚徒困境”,帶來自己和整體的雙向損害。試看中國屢禁不止的各種“毒奶”、”地溝油”等等,豈不是有關當事人出于主觀自私動機的結果?這種自私的動機沒有帶來自利利他的結果,正是因為沒有相伴客觀上誠信的付出。
由此可見,市場經(jīng)濟中純粹的自私主觀動機并不是利他、利社會的充分條件,還是必須要有無私利他行為,才能產生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會并有利于自己的結局。由此可見市場經(jīng)濟和佛教精神并不違背。當然,由于人性的局限,一味強調無私利他是不可持久的,對于常人必須予以自利動機的強大刺激,才能是這種利他的行動得以持久。當然,佛教作為人們靈魂的指導,在層次、境地上肯定高于世俗的市場經(jīng)濟原則。佛法雖然也強調無私利他的福德回報,但更強調從主觀動機上也無我無私的利他行為——“不住相布施”,而不僅僅是市場經(jīng)濟中要求予以自利動機刺激的利他行為。正如佛祖所言:“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保ā督饎偨(jīng)》)